浙江商业机械厂有限公司是专业设计、制造各种制冷压缩机、冷凝压缩机组、各种低温复叠机组、冷水机组、船用机组、组合冷库等冷冻冷藏设备的企业。企业创建于1970年,在杭州市区建有占地26亩,20000平方米的标准工业生产厂房,绿化面积高达35%,是一座花园式的现代化工厂。是国内最大的半封闭制冷压缩机生产企业之一,产品销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并远销欧州、东南亚各地。
【资格】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和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浙江商业机械厂有限公司是专业设计、制造各种制冷压缩机、冷凝压缩机组、各种低温复叠机组、冷水机组、船用机组、组合冷库等冷冻冷藏设备的企业。
企业创建于1970年,在杭州市区建有占地26亩,20000平方米的标准工业生产厂房,绿化面积高达35%,是一座花园式的现代化工厂。是国内最大的半封闭制冷压缩机生产企业之一,产品销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并远销欧州、东南亚各地。
企业获联合国环境署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并获联合国世界银行“ODS”项目赠款,成功地进行了“ODS”改造项目(制冷压缩机换代改造)的实施,并获得联合国世界银行、国家环保总局专家验收组的一致好评,被誉为国内“ODS”改造项目的实施典范。
40多年来企业始终致力于制冷设备的开发、研究与制造,基本的产品为半封闭制冷压缩机、冷凝压缩机组、冷水机组、低温复叠机组、船用制冷机组。企业先后多次引进国外先进的半封闭压缩机技术及生产的基本工艺,主要零部件采用美国“CINCINNATI”制造的卧式(CNC)加工中心、美国“Fadal”立式(CNC)加工中心、数控(NC)机床加工,并采用美国“Gi ddings Lewis”制造的三坐标(CNC)测量仪检测;产品出厂严格按照国标要求,经过先进的电脑(CNC)性能检验测试设备检验测试。从而确保了产品具有节能高效、稳定性很高、常规使用的寿命长等特点。
企业具有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国际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了半封闭制冷压缩机、冷凝压缩机组、冷水机组的国家生产许可证验收,并获得了我国制冷行业最高权威认证CRAA认证,Ⅱ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生产许可证。半封闭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及船用机组获得了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船用产品型式认可。
1、标的企业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有标的企业本级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雪鹰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分公司浙江商业机械厂有限公司劳动服务部。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以及它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可以接着使用原有国家出资企业以及它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非货币性资产,不得继续以原有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上述要求作为交易条件在交易合同中对工商变更、字号变更等安排作出相应约定。
3、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与所有职工之间的原有劳动合同(包括职工与改制前的浙江商业机械厂之间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与改制后的浙江商业机厂有限公司之间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均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均不发生变更,职工工龄(包括在改制前的浙江商业机械厂工作年限部分)均连续计算,并按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有关政策执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职工权益保障方案》。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所有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者关系。如标的企业依法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4、为保障标的企业现有合同制员工在股权挂牌转让后的劳动者权益,转让方明确要求意向方应对职工权益保障事项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及标的企业的股东变更情形均不影响标的企业所有原在职职工劳动合同的继续执行,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即标的企业产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下同)后,标的企业与全体职工之间的原劳动合同(包括职工与标的企业改制前的浙江商业机械厂之间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均继续履行,标的企业全体职工的劳动关系均不发生任何变更,职工工龄(包括在标的企业改制前的浙江商业机械厂工作年限部分)均连续计算,并按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有关政策执行;
(2)自本次产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两年内:①未经标的企业及职工双方事前协商一致,标的企业不可以降低原有职工的薪资待遇,不得对职工进行随意调岗或无故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违法解除标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变相逼迫其辞职;②如职工的劳动关系到期的,标的企业应与之续签不少于三年期的劳动合同;③如标的企业对薪酬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相关事项做修订,或标的企业发生改变主营业务等重大变更情形的,应当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3)对于截至本次产权转让完成日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标的企业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职工本人出现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或侵害公司合法利益情形等原因除外),并应依法按时为其办妥相关退休手续。
(4)为保证受让方在取得商机厂的100%股权后能够严格遵守关于标的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的各项承诺措施,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同时,应当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300万元并由转让方代为保管,在两年承诺期满后予以无息退还。如在两年期内标的企业发生任何劳动争议或者劳资纠纷案件,转让方有权根据劳动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直接代标的企业向职工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对此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如保证金发生不足情形的则受让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直至两年承诺期满。
(5)以上内容意向方在竞买报名时须作出书面承诺。成交后由交易双方在签署股权交易合同时同步签订员工权益保障合同进行详细约定。